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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處理過程:不適用

2.事實發生日:104/07/31

本公司之子公司截至103年12月底止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:

5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不適用

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一.太平洋光電台灣樂天購物網等8家子公司:

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、法院名稱、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: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第七條第2款

6.因應措樂天市場購物施及改善情形:不適用

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
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不適樂天拍賣市場

太電: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

1.請子公司評估資金貸與之可收回性,若確定無法收回,且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,

將其自帳上除列。

2.進行子公司清理,規劃辦理合併、以債作股或清算結束樂天信用卡,以消除相關子公司之資

金借貸。

二.PEWC Singapore Co., (Pte) Ltd等4家子公司:

要求相關子公司還款或提升淨值,以符合資金貸與作業程序之限額規定。

三.整體改善作業預計一年內完成。

樂天市場購物網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太電-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-0733456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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